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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之窗|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危难时刻的“救命钱”

浏览量:10249  /  时间:2020-09-01


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逃逸,或未缴交强险且无赔偿能力,受害者家庭困难,没钱救治......遇到上述几种情况,该怎么办 ? ? ?

别担心,别害怕!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帮 ! 到 !! 您 !!!

截止今年7月,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累计垫付金额已超过20亿元,及时救助了六万余个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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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

江苏省政府制定的《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旨在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


怎样使用江苏道路救助基金?

抢救垫付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服务站(网点),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申请主体: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受害人、受害人近亲属、医疗机构或受害人的授权委托人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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